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问答(四)
发布时间:2019-11-14 14:40 点击数: 字号: T | T

  10.城乡居民保与职工保如何衔接?

  答:劳动年龄段即参加城乡居民保又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按以下规定办理制度衔接:

  一、衔接办理的时间条件是参保人员达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时。

  二、衔接办法

  (1)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参保人向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把城乡居民保个人账户积累额转入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由职工养老保险核定并发放养老金。

  (2)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参保人向城乡居民保待遇领取地的社保机构提出申请,把职工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转入城乡居民保个人账户,由城乡居民保核定并发放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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